近年来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和丰富居民财富管理形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涉及私募基金的相关争议纠纷也日益增多,尤其在退出、清算环节最为突出。因此,掌握私募基金清算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不仅是有私募基金配置需求的投资者,也是财富管理行业从业者均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问答”方式来对私募基金清算方面的内容进行以下介绍,供广大客户及行业从业者了解并关注。
第一问:什么是私募基金清算?
私募基金清算是私募基金终止必经的一个法律程序,是终结私募基金及其与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对私募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点、核实、处理的过程。目的是将基金财产在支付各项费用、缴纳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届时投资人的份额比例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问:基金清算适用那些法律?
根据私募基金的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清算首先需要适用有关组织形式本身的法律规定,公司型私募基金其清算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契约型私募基金一般被认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而合伙型私募基金则需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问:基金清算流程分哪些步骤?
基金清算流程大致可总结为八个步骤:(1)决定终止基金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成立清算组;(3)核算和清理基金财产;(4)处置剩余基金财产;(5)编制基金清算报告;(6)向中基协申请清算备案;(7)工商注销登记;(8)保存清算材料。
第四问:基金启动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在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一般而言,基金合同终止主要有三种情形:(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3)管理人、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管理人、新托管人承接。此外,投资人可以和管理人约定基金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问:基金何时进行清算?参与主体有哪些?
基金合同发生终止事由时,必须对基金进行清算。一般而言,基金合同会约定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启动基金清算。对于清算启动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基金合同里约定,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约定,管理人亦未在前述 30 个工作日内启动基金清算,管理人一般应说明合理理由。清算小组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组成,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或者中介机构参与清算。
第六问: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清算组在基金清算期间依法开展相应的清算事务,主要包括:(1)制定基金清算方案;(2)清理基金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基金未了结事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基金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基金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第七问:管理人怠于组织清算时,
托管人是否有义务组织清算?
具体需要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确定托管人的清算职责。如果基金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由于基金财产主要由管理人负责管理和运用,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安全保管基金资金和投资监督,更多体现在会计账务或者现金资产的保管,不完全清楚基金财产的详细状况,在管理人怠于组织清算时,由托管人组织清算,实际上不具有可行性,通常不宜认定托管人承担组织清算的义务。
第八问:基金是否可以多次清算?
通常来讲,清算开始日一般是清算决议作出之日,清算完成日是清算财产支付给投资人的日期。管理人应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先行分配已变现部分。对于基金财产无法及时变现的,管理人可以选择待上述资产可以变现时再继续完成剩余基金资产的变现操作,在此种情形下,管理人届时可以进行二次清算,三次清算等等。也就是说,即使基金投资的资产无法一次性变现,在形式上也不影响基金清算程序的启动。
第九问:如何判断清算分配顺序是否合理?
在判断清算分配顺序是否合理时,首先要考察清算分配顺序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合同没有约定,基金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原则上为清算费用、税费、债务、管理费和托管费,最后将剩余资产向投资人进行分配。在管理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管理人应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管理人在未恢复基金财产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管理费。此外,在基金清算期,管理事务已经非常少,因此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管理人不应收取管理费。
第十问:在管理人存在重大过错并导致基金损失的情况下,是否只有经基金清算后才能确定投资人的损失?
在管理人因重大过错致使投资人利益受损时,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基金清算之后才能确定投资人的具体损失金额。不过,实践中也存在因基金投资被*** 、管理人及其关联主体侵吞基金财产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变现和/或及时变现基金财产的情况,这些原因包括:(1)基金财产或底层资产已无价值、已破产或者难以强制执行(如法院已经对基金所投资的主体执行终结或终本执行或多次终本执行);(2)管理人未及时取得针对投资标的的相关权利,如拟受让的股权未过户或投资合同被解除;(3)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人主要工作人员失联、被刑事立案或管理人企业被注销等情况。在具有上述情形时,有关基金财产往往难以收回,或者即使收回变现也需要较长时间,若让投资人等待清算后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既不公平,亦是对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的放任。因此,满足上述前提下,即使基金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在投资者有证据证明基金管理人存在过错或*** 行为,且投资者损失已可以根据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确定时,基金管理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当前延期清算现象普遍、清算环节争议纠纷频发的行业现状下,清算启动难、法律关系复杂、资产无法变现等潜在问题正在引发各类法律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私募基金配置时,应特别关注私募基金合同关于退出条件、清算条件、清算期限、清算方式、清算不能法律后果的约定,确保退出清算各步骤的约定详尽、责任主体明确、清算不能的救济渠道畅通。新湖财富作为我国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头部机构,在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过程中,在推出全新服务子品牌的同时,也在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合规意识,不断提升法律合规专业知识及能力,以期为新湖财富旗下的广大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安心、更高品质的尊享财富管理服务。
整编:新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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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清算流程分哪些步骤?基金清算流程大致可总结为八个步骤:(1)决定终止基金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成立清算组;(3)核算和清理基金财产;(4)处置剩余基金财产;(5)编制基金清算报告;(6)向中基协申请清算备案;(7)工商注销登记;(8)保存清算材料。
2023年06月25日 16:18可以在基金合同里约定,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约定,管理人亦未在前述 30 个工作日内启动基金清算,管理人一般应说明合理理由。清算小组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组成,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或者中介机构参与清算。第六问: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清算组
2023年06月25日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