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西安浐灞政府)

余老师 57 1

  房管局关于西安网网友留言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的回复(6)

  1、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你好!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我投诉龙湖香醍国际社区!房屋质量问题和面积欺骗!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龙湖香醍国际小区的房屋质量问题,依职权应由市建委协调处理,请您直接向市建委反映。关于您反映的龙湖香醍国际小区面积欺骗问题,请您向我局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局调查处理,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 87624254。

  2、投诉龙湖香醍国际小区,欺骗业主,实际容积率远超承诺的,超高物业费跟龙湖物业水平严重不匹配,承诺幼儿园到现在变成售楼部,承诺商业去年动工,现在还是一片废物,还有很多问题,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龙湖香醍国际小区欺骗业主、未兑现承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有关规定,如果开发公司在公开发布的广告中有虚假宣传的行为,建议您留存证据向工商部门举报。

  如属于销售人员个人在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也请您留存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局也将约谈该公司或销售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3、玄武花园的房产证。 交房6年了,连影也没见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了解,玄武花园是由西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截止目前,尚未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验收和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现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条件,无法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办证义务。按照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安排,对于该项目存在的逾期办证问题,由未央区政府负责(联系电话86235439),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配合协调处理。

  4、城改房办证慢这是个普遍现象,能不能抓一下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房产办证实行申请制度,只有合法建设、经规划和竣工验收合格,无权属争议争议的房屋才能申请登记。依照相关法规,商品房办证包括两道手续。一是俗称的办“大证”,即在商品房竣工后,由开发商持工程建设前的审批手续(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等材料先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将房屋产权登记至开发商名下。二是俗称的办“小证”,即在初始登记完成后,由开发商和购房人持商品房卖买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将购房人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城改项目的办证,包括安置部分办证和开发部分办证,按规定是由参与城改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的,有些项目的办证速度较慢,我局也接到过一些这方面的投诉,究其原因,有些是由于开发企业管理不善,逾期交房引起的,有些是开发企业违规建设导致不能正常验收引起的,有些是车位配比标准、消防验收标准变化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验收引起的,等等,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已责成市城改办(联系电话82621209)负责,各部门配合协调处理,此项工作正在进展中。

  5、您好,我想问问针对西安市现在很多无预售证售房现象有什么监管措施,万一有购房人不小心买到这种房,比如交了一部分预购款,怎么退款?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无证售房问题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顽疾。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逾期办证、楼盘烂尾等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很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市民、媒体对无证售房问题一直非常关注。作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无证售房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此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日常的巡查和专项整顿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给违法者以震慑西安市政浐灞债权计划;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让违法者无缝可钻;三是与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合法项目公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升购房人防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让违法者不能得逞。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无证售房问题仍然没有完全禁绝,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的监管能力有待提高,联合执法机制还需完善,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无证售房很隐蔽,调查取证非常难;三是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意识和氛围还有待形成。下一步,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联合查处机制,使违规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二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加大违法销售行为曝光力度,让“买房要买有证房”家喻户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从严查处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最后,要提醒广大市民,“房市有风险,买房须谨慎,先看预售证,不买无证房”。

  如您发现开发企业有无证售房行为,请您立即向我局举报,我局将立即对其依法予以查处;如您买了这种房(交了一部分预购款)后想退款,可先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向我局投诉,由我局立案查处并协调处理,如开发企业拒不退款,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你好,能不能采访采访罗马西西里小区吗?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的诉求不明确,请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了解并及时给您答复。(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 87624254)

  7、看了今天的问政节目,作为一个定居西安的外地人觉得西安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想咨询下,我两夫妻分别在11年(未央路玄武西路果粒城小区),13年(未央路109号万象未央小区)购买的两套房子房产证都没有下文,开发商物业均不作答复。能告知有哪些查询进度或投诉的平台?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请您直接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情况,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 87624254。

  8、我想问未央区东风路家润毕泽园小区12年什么证都没有,谁来管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局无法进行调查,请您提供更多关于项目和开发企业的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了解并及时给您答复。(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 87624254) 9、精装房合同1500每平方,交房时不到一千元每平方,坑人谁来管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属合同纠纷,您可先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您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我希望房管局长能告诉我们,近10年内西安市五证齐全的楼盘,有多少开发商没给业主办房产证?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2006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128件,涉及1567个开发项目。这些楼盘均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http://www.xafgj.gov.cn)。

  房产办证实行申请制度,只有合法建设、经规划和竣工验收合格,无权属争议争议的房屋才能申请登记。依照相关法规,商品房办证包括两道手续。一是俗称的办“大证”,即在商品房竣工后,由开发商持工程建设前的审批手续(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等材料先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将房屋产权登记至开发商名下。二是俗称的办“小证”,即在初始登记完成后,由开发商和购房人持商品房卖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将购房人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市民拿不到房产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房产“大小证”都能办,但按协议或合同的约定超期了。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管理不善,没有按计划完成工程,办证的事被拖延了。对于这类问题,我们会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办证,同时要求企业按协议承担*** 责任。第二种情况是房产“大证”长期不能办理。原因很复杂,常见的有:1.建设单位违反规划建房,不能完成规划和竣工验收;2.工程质量有缺陷,不能通过竣工验收;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施工单位不配合工程验收;4.股东之间有纠纷,不提出申请的;5.建设单位解散或消失,形成遗留问题等等。这类问题,处理难度较大,时间较长。我们首先会查清原因,督促开发企业尽快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办证,同时按协议承担*** 责任。情况复杂的,我们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解决群众办证问题。第三种情况是房产“大证”已办,“小证”没有办。主要原因有:1.开发商不积极履行办证义务;2.买卖双方有争议,正在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3.建设单位解散或消失。对于这类问题,除了使用督办等行政手段之外,我们还会协助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11、西安的房地产*** 、烂尾,投资公司跑路的案件啥时能给我们百姓解决问题?望答复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开发企业涉嫌*** ,请您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如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由我局牵头排查,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土地、规划、建设、房管、城改等部门配合协调解决,请您直接向我局或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投资公司跑路问题,属于非法集资,请您向市打非办反映。

  12、请问房屋面积开发商单方面说盖大了谁管?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房屋出售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预售,一种是现售,无论哪种情况,买卖合同均应实行网签,预售时,合同面积是依据有资格的测量单位出具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成果确定的。现售时,合同面积是依据有资格的测量单位出具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确定的。一般情况下,预售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测量单位进行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必须经房管部门备案并向购房人公示。关于房屋预测和实测面积的差异,一般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即“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如双方针对房屋面积出现争议,可按上述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我在这一个建议,节目里面没有谈到消费者如果买了五证齐全的房子除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应该问责哪个部门,如何处理?希望你们能更重视交了钱却没有房子人财两空的广大受害者,重视一下房子停工和延期还有烂尾的房地产市场不正常的这些楼盘。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凡取得“五证”的项目,我局一直在跟踪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开发企业依法经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规划等验收手续,切实维护业主权益不受侵害。但符合预售条件且“五证”齐全的项目,受产业环境不佳、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管理水平低下、不诚信、不守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延期交房”、“逾期办证”等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此类问题,我局一直非常重视,首先会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其整改并严格按照合同承担*** 责任,妥善解决群众的诉求。如问题比较复杂,企业无力解决,将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及时通报并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

  14、房屋销售过程中的销售误导,欺瞒问题也应引起关注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于房屋销售过程中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销售人员等误导、欺瞒购房人的问题,我局一直非常重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防范: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要求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和销售人员依法、诚信组织销售;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三是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行为。

  您在购房过程中如发现销售误导及欺瞒行为,建议您留存证据,可依法向我局和有关部门举报。

  如果开发公司、销售代理机构在公开发布的广告中有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有关规定,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如属于销售人员个人在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欺瞒行为,我局将约谈该公司或销售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您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5、请关注开发区和行政区交界处建设的小区归属问题。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开发区和行政区交界处建设的小区归属问题,依职权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请您向市民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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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违反规划建房,不能完成规划和竣工验收;2.工程质量有缺陷,不能通过竣工验收;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施工单位不配合工程验收;4.股东之间有纠纷,不提出申请的;5.建设单位解散或

    2024年02月09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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