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的通告(2017年第11期)》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的《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的公告》(2017年第21期),涉及扬州市1家经营企业。
据通告,苏果超市(宝应)有限公司安宜路购物广场销售、包装规格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17-3-16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的苏北菜籽王小磨香菜油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经查,苏果超市(宝应)有限公司安宜路购物广场共购进上述产品12瓶,销售9瓶,库存3瓶。针对该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包装规格为1.8L/瓶的籽磨香牌苏北菜籽王小磨香菜油3瓶,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宝市监罚告〔2017〕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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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央企信托-243号扬州市级政信的通告(2017年第11期)》称,
2024年04月07日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