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XD一号-遂宁KD投资2024债权项目,为全面XD一号-遂宁KD投资2024债权项目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4,664,755.57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2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95,026,244.3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52,077,649.27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全球范围看,数字化转型正大力推动通信产业迈入新的发展周期。咨询公司CRU报告显示,受5G与全球宽带建设驱动,2022年全球光缆需求量同比增长约7.5%,且未来五年将保持较平稳增长。全球宽带建设出现反弹趋势,Omdia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宽度接入市场规模80.8亿美元,预计全年达110亿美元。
2022年,我国通信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着力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5G、千兆光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各项应用普及全面加速,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支撑。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共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4193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5G投资额达1803亿元,占全部投资的43%。
数据中心布局与数据处理能力持续优化。截至2022年底,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数据中心机架数达81.8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4万个。基础电信企业加大自身算力建设力度,自用数据中心机架数比上年末净增16万个,为提供高质量新型数字化服务奠定基础。融合应用不断拓展,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数字政务等领域融合应用成果不断涌现,拉动数字经济需求快速增长。以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主的新兴数字化服务快速发展,收入比上年增长32.4%,拉动电信业务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对电信业务收入增长贡献率达64.2%。
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全光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年新建光缆线路长度477.2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5958万公里。“双千兆”网络覆盖广度深度持续扩展,截至2022年底,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到10.71亿个,比上年末净增5320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O)端口达到10.25亿个,比上年末净增6534万个,占比由上年末的94.3%提升至95.7%。截至2022年底,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1523万个,比上年末净增737.1万个。
面对行业机遇与挑战,烽火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助力各行客户向自智网络演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升级,助力实现数字新生活的美好未来。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海量的数据流动和计算需求,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变革。光网络作为数字连接的基础设施在行业数字化转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何使光网络在新的形势下,既能发挥其固有的优势,又能和行业的要求更紧密的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我们构建一个多维度的确定性的光网络。烽火通信作为光纤光缆、通信设备、集成服务等综合性信息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等综合因素的驱动下,持续挖掘智慧光网价值,推出了具备极简、智能、绿色、融合、高效、安全特性的“LIGHTS” 智慧光网架构,将光网络的发展和行业业务的云化放在一个统一的框架来考虑,以原生技术创新能力为前提,以智慧光网为抓手,以光电子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根本,以及智能化应用业务为目标,实现了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证和行业数字化实际应用的有效支撑。在行业数字化的发展过程中,烽火坚持“云网一体化”服务理念,为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个性化服务,助力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有关公司详细业务情况分析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注重经济效益“稳中提质”,实现营业总收入309.18亿元,同比增长1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亿元,同比增长40.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8%,较上年增加0.90个百分点,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已经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七、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4,664,755.57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2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95,026,244.3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52,077,649.27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四、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十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23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六、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五名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蓝海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各方将遵守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
此外,经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双方开展了金融服务合作,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中国信科”系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 2: 2022年度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4414395535;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6138L;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69817.4918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576928XD;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涛;注册资本:15456.8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249014;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相关技术的咨询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34187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4508850F;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7、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8099132Y;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向峰;注册资本:19,8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30019146XY;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9、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辰;注册资本:36,772.85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997XW;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27.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6171X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1、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1,8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9148369L;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建筑相关软件与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智慧能源、智能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相关业务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运维;工程勘察测量、工程咨询;售电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2、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1016E;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3、 其他关联方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下属公司,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3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05,793,308.93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186,564,5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522,098.96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 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此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15号解释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16号解释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公司对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15号解释,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15号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定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真实,管理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标签: #XD一号-遂宁KD投资2024债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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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06:34